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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部署,在总结深化2014年全委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基础上,坚持从问题出发,制定市国资委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加大对干部不作为的问责力度、敢作为的保护力度、善作为的褒奖力度,督促全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发挥表率作用
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全委党员干部的“旗手”和“标兵”,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一是委领导班子。着重提高公文签批和会议效率。送呈公文原则上当日审签完毕,紧急公文随到随审、即时签发;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可合并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减少参会人员,取消陪会人员,提高会议实效。
二是委机关。着重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对有时限要求的文件主动送领导审签,确保不压件、不漏办、不误事;下发文件要言简意赅、直奔主题,尽量发短文。委综合科每周对委领导会议计划进行统筹,注重会前准备、沟通和协商,对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委领导交办的工作务必做到事不过夜,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到相关科室。
(二)优化审批服务
由委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的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通过简政放权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委的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将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依法能够取消、下放的权力一律取消和下放,10月底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
二是规范和改善行政审批行为。7月底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委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情况的复查核查,确保“应进必进”,杜绝“体外循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工作。
三是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制度,明确加急办理事项的内容和标准,并通过委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提高业务工作质量
由委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进一步规范机关业务办理流程和标准,突出抓好公开、问询、受理、办理、办结等业务环节中的重点工作,全面提高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
一是公开环节。重点抓好服务指南制定工作,将办理事项、办事依据、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科室、办理程序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等,在显著位置公开,实现一张指南、一目了然。
二是问询环节。重点抓好问询接待工作,指定专人接待来委办事的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业务咨询、事项告知和引导服务。
三是受理环节。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工作,对材料齐全的实行即时受理,对材料不全的或不符合文本格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确保不让服务对象往返超过2次,实现受理、办理向一个科室集中。
四是办理环节。重点抓好限时办结与AB岗制度执行工作,服务事项办理要按照即办事项、承诺事项、联办事项、上报事项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结;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要认真执行AB岗制度,确保业务办理工作不间断、零延误。
五是办结环节。重点做好结果反馈工作,无论作出准许或不予准许决定,均需出具办结通知书,并于办结当日向服务对象反馈。
(四)建立完善管评机制
由委机关支部牵头,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国资干部管理方式和评价机制,激励全委各级领导干部敢闯敢干、改革创新。
一是鼓励改革创新。全委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发展的艰巨任务。要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争做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领头羊”。同时,对锐意进取、敢作敢为、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充分调动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为县处级领导干部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工作联系点。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服务基层,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开展一次调查研究、走访等活动。将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内容范畴。
(五)加强机关建设
全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文化建设,有效增强机关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是强化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科室职能配置和岗位人员配备,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打造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结构和工作团队,实现人岗相宜、权责一致,促进机关工作效能整体提升。
二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要切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符合机关特点的各类集体活动,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彰显团队精神,释放机关工作活力,助推机关提质提效。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体现对机关干部的人文关怀,既要让“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深入人心,又要切实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焕发国资干部的创业激情。
(六)强化监督考核
由综合科牵头,建立并完善检查监督体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由委综合科牵头,对委党组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反馈落实情况;由综合科牵头,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科室要建立干部日常管理台账,对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进行考勤。
二是畅通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市国资委咨询服务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指定专门科室负责管理;建立各级领导接听咨询服务电话制度,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班子成员负责接听咨询服务电话并督办咨询事项。同时,要建立咨询服务、投诉举报“回访”制度。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和《盘锦市国资委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问责办法》,对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及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市委已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范畴。我委将加大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的考核力度,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及年度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是加快盘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发展的软实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委综合科牵头,其他科室参加的委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委机关工作效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强化组织协调和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
全委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由委综合科负责总体协调,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委综合科负责督办。
(三)完善保障措施
由委综合科牵头负责,建立全委办公室负责人员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和微信群,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发布一般性和事务性通知;加快推进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配置启用,推动无纸化办公、移动办公。
(四)固化提效成果
各科室要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各项提效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流程、改进提高,确保本次提高机关效率专项行动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执政为民的强大动力,全面汇聚推动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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