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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309

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等业务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部署,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了全市国有企业相关业务分离移交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相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离移交范围

截止目前,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共涉及9户国有企业,其中6户央企纳入省政府“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绩效考核范围,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另有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和中国移动盘锦分公司2户央企,以及盘锦监狱1户省属企业需要开展分离移交工作,但暂未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85号)规定,目前,我市市政设施移交主要涉及辽河油田公司和盘锦监狱。

政策制定情况

我市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先后印发了《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6〕86号)和《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盘政办〔2016〕42号)。今年年初,根据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对盘政办发〔2016〕86号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形成了《盘锦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5号)。另外,按照市长办公会议意见,结合我市“三供一业”及市政设施分离移交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形成了《关于<盘锦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盘政办〔2017〕50号)。

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纳入省考核范围的6户驻盘央企中除辽河油田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外,其他4户央企均已签订了分离移交正式协议。其中:华锦集团和北沥公司已于去年签订正式协议,争取国务院国资委维修改造资金1.7亿元,维修改造工作完成;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已将资金申请材料上报国务院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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