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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次数:157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2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对县区、经济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増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工作。指导和督促所监管企业结合实际完善、落实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考核评价、分配激励和管理监督的措施。联系服务一批优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     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安全稳定科)

()产权管理与监督稽查科(对辽东湾工作科)

()财务审计与考核分配科。

()党建工作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盘锦市国资委为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16.3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4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516.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9.31万元;

2.项目支出277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10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40万元。

2022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增加195.55万元,增加61%;支出增加195.55万元,增加6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经费和聘请外部董事费用专项。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21万元,比上预算减少3.55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降低。主要包括:办公费5.33万元、印刷费1.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2.03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2.49万元,工会经费2.73万元、劳务费0.2万元 ,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40万元。分项目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

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经费1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40万元

1.开展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工作20万。

2.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专项财务审计工作8万。

3.国有企业产权管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12万。

4.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经费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568164.41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原值17980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 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2022年我委无特定目标类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预算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填写部门(单位)履职的当年期望达到的目标,也是对长期战略目标的进一步细化、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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