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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强对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盘锦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把关,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改革进展。确保我市国资国企改革顺利进行。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高 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郭 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 张焕庆 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李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岩 市财政局局长、市国资委主任
尤 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晓良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长印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刘建平 市编委办主任
孙洪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晓辉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老颜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贺广 市审计局局长
袁宏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玉平 市工商局局长
辛荣啸 市统计局局长
王 宁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洪峰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春庆 市法院副院长
王 春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宫树杰 市国税局局长
汪彦复 市地税局局长
李久顺 市国资委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简称改革办)。办公室主任王岩(兼),副主任李久顺(兼)。办公室成员由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领导干部组成。
领导小组成立后,2005年成立的盘锦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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