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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410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全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委精心组织,认真学习产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向市直各企业、县区国资办转发了省国资委文件,并提出了产权登记自查工作要求。

我市为全面掌握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建立新的产权登记数据系统,全面启动了全市国有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按照“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的原则,市直企业和各县区国资办经过系统培训,按照登记范围,准确填报各项数据,为高质量完成重新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

按照产权登记工作的要求,建立了产权登记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国家出资企业开办、变更和注销事项,及时办理登记并做好产权登记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同时,在产权登记时,严格审核各项数据及材料,做到真实、准确。2015年注销企业1家,即为盘锦市征地勘测队。原因是:企业改制,以进场交易方式,出售100%国有股权。

各企业在完成产权占用、变更和注销登记后,将纸质资料整理归档,保证产权登记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改制的企业,将企业档案移交档案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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