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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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国资办、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国资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关市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精神,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对我省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市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认真填写调查表(见附件)。
二、提供的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教育机构实际情况。
三、请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经济区国资办对本部门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将调查表于2016年5月8日前报送我委,有关通知和表格请登陆pjgzwqgk@126.com邮箱密码:123456qgk(仅用于下载表格)自行下载,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如无此情况请报空表并加盖公章传回)
附 件: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企业改革科孙爱军 2837166 13942755188
乔 盼 2837166 131903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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