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国资委信息化建设需求
一、建设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紧紧围绕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和“三大推进”主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敢为人先的勇气,以敢走新路的魄力,以破解难题的举措,以严谨扎实的作风,以抓落实见实效的决心,围绕“三个转变”,全方位推进国有大企业、大集团改革发展。
2007年成立以来,国资监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越来越难以满足当前和今后国资监管的需求,对国有资产监管的理念、模式、手段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部分先发城市通过探索和实践,在国资监管的科学化、智能化方面,尤其提高国资监管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主管部门的信息化现状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对于国资监管的信息化工作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但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国资监管工作具有明确的指导意见,明确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建设和整合统一的国资监管网络平台,推进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业务系统,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和完善国资监管数据库,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改进和完善国资监管对外门户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加强技术标准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安全;加强对所出资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推动企业加快提高信息化水平。因此,合肥市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能为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的信息化工作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合肥市信息化的现状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初步完成全市统一电子政务专网、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和一批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中国·合肥”政府门户网站成为市民参政议政的重要载体,整合建成了“12345市长热线”和集“110/119/122”三台合一的综合接处警指挥调度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和人口、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地理信息系统、应急联动、智能交通等重大项目不断深化;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建成,拓宽了“产学研用”渠道,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一个交流互动的载体;围绕“和谐合肥”建设,重点推动了 “校校通”、“社保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一批受益面广、示范效应明显的应用项目。各行各业积极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009年,先后出台了《合肥市2009-2012年信息化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合肥市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合肥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信息化的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国资委信息化应用现状
合肥市国资委目前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随管理体制而隶属于不同的部门,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市国资委的日常办公使用合肥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主要接收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公文;利用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公文发放。在委机关内部,零星使用了资产登记管理系统、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和国资委企业经营预算报表软件等。
1、产权登记管理系统由久其公司开发,全国国资系统统一使用,为单机版,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的统一平台,对企业国有产权进行登记,主要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国有股东及其他股东出资情况等基本信息。实现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的新办、占有、变更、注销等统计与分析功能。由控股类公司报送至产权管理处,由产权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对省内数据汇总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2、企业年度报表处理软件,全国国资系统统一使用,由久其公司开发,统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按年报送,反映企业资产总额、利润、上缴税金情况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报表的处理流程为年初由各企业将数据报送至控股类公司,再由控股类公司报送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统计评价处),由统评处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评价处,财务监督与评价处对省内数据汇总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3、企业财务快报软件,由久其公司开发,统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按月报送,反映每月企业资产总额、利润、上缴税金情况等基本信息。信息由各企业将数据报送至控股类公司,再由控股类公司报送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统计评价处),由统评处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评价处,财务监督与评价处对省内数据汇总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4、企业经营预算报表软件,由久其公司开发,预算国有企业下一年度资产负债、经营状况,按年报送。信息由各企业将数据报送至控股类公司,再由控股类公司报送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统计评价处),由统评处审核、汇总后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至企业,要求企业把预算指标,完成各项任务。
5、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依据中央组织部新修订的《全国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体系》标准,软件由基本信息管理和报表管理两大部分组成。基本信息管理功能通过“党组织信息管理”、“党员信息管理”、“申请入党人信息管理”三个互相关联的有机系统实现;“报表管理和数据分析”模块具有从上述三个基本信息库中直接统计生成报表,以及对报表数据进行校核、汇总、查询、打印和数据反查、交换等功能。其数据上报流程与业务管理系统基本相同。该软件是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手段,是开展党内统计工作的必备工具。
(四)国资委信息化应用存在的问题
我市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与国内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缺乏统一的国资信息化规划
统筹规划是合肥市国资监管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今后合肥市国资监管系统科学、有序、高效建设的重要保证。
2、信息资源分散“孤岛效应”明显
国资系统是由各部门自主研发、使用,各自为政,造成信息资源严重浪费。
目前,市国资委使用的产权登记管理系统、企业年度报表处理软件、企业财务快报软件、企业经营预算报表软件和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均为单机版本,企业分级填写相关数据并逐级汇总填报,数据分散处理,数据之间不存在关联性和连续性,信息资源相对分散。同时,由于单机版的软件系统,仅仅安装在个人的办公用的PC机上,没有实现数据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也没有对数据的分级和权限管理,也给数据的安全带来隐患。数据调整的工作量较大,对国资监管的数据深入分析和挖掘功能薄弱。
3、信息化监管工作薄弱
按照市国资委“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的职能定位,目前对委属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传统,管理手段比较单一。
从“管人”的职能来说,对委属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后备人员的管理处于手工管理阶段。对国有企业人员总量、岗位、结构和比例的管理和分析没有相关数据进行支撑,因此对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缺乏科学依据。对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仍然采用传统方式。
从“管事”的职能来说,委属企业向国资委的重大事项的报告、请示、备案等工作采用传统手段,所有公文通过人工传递、公文交换等方式,不仅手段落后,效率较低,容易出错,甚至可能出现丢失等现象,为委机关和监管企业的工作带来不便。
从“管资产”的职能来说,没有对委属国有企业全面的资产统计管理,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仅为静态数据,且每年的内容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数据孤立没有连续性,因而使指导国有资产的运营、转让、分析等缺乏科学的依据,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资系统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无法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管工作, 分析应用只能建立在这些松散的数据基础上,其分析内容仅限于本部门的业务,分析深度停留在一个较浅的层次。基本没有建立信息采集、传输、交换、处理和发布系统;基础设施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无法适应和满足日益增长的国资监管的需求。
4、信息化应用意识薄弱
尽管具有了零星的国资监管辅助软件,也仅限于具体工作人员使用,部分的处室负责人使用,没有上升到委领导使用,使用范围较小。作为全市信息化应用重要部分的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公文系统的起草、审核、审批、流转和共享,但委机关的公文流转仍然是采用传统手工会签方式,因此也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对于全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仅是办公室等少数部门通过该平台进行公文、日常通知的接受和下发等工作,大部分人员基本不使用。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素养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信息化应用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国资委职能
根据合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合编【2010】38号)文件要求,市国资委履行如下职能: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政府委托授权单位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管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单位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单位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以及所监管事业单位的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监管单位的投资、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多所监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单位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监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方案;负责收缴国有资本预算收入、提出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的使用建议。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工作。
(八)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市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发展。
(十)负责联系中央、省属驻肥企业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信息化建设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赋予国资委对国资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任务,力推“三个转变”(由以改革改制为主,向推动国有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转变;由单纯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向管理更多领域的国有资产转变;由资源分散发展,向资源优化集中发展转变),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合肥市国有资产全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提高国资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国资信息化工作将围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和公众,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对国资监管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领导、控制。
具体目标为:
1、建设覆盖全市国资系统的网络系统。
2、政务平台在委机关及系统内的推广应用。
3、建设统一的全市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下与县(区)国资管理部门、市属国有企业连结,上与省国资委或国务院国资委互通的管理系统。包括批示信访督办子系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子系统、产权管理子系统、经营预算子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经营业绩考核子系统、企业人员管理子系统、综合分析子系统等。
4、建设统一的信息发布子系统,满足政务公开、企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5、实现对国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四、信息化建设内容
(一)建设全市国资系统的网络系统
依托全市统一电子政务专网,对专网进行延伸和拓展,使专网连结到县(区)国资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的子企业。或者依托全市电子政务专网,建设统一的VPN网关,通过基于互联网的有线、无线VPN,建设完成覆盖全市国资系统的物理网络,实现国资系统网络的互联互通,为全市国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广和数据的交换共享和资源整合等提供基础网络支撑。
(二)政务平台在委机关及系统内的推广应用
合肥市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以及县(区)各部门通过网络有机地联系起来,全市公务员经过分级、授权后“同台”办公,实现“城市级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沟通”。包括政务审批在内的全市范围公文流转、政令下达、通知发布、工作汇报等工作均联合处理,实现高效合作。各职能部门的办件情况、按时办结率、即时工作进度在平台的总监控屏幕上随时可以监督。其功能强大,真正实现整合、高效和透明。通过对委机关所有人员和重点监管企业人员的培训,在委机关和国资系统推广使用该平台,实现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等公文流转、政令下达、通知发布、工作汇报等工作的联合处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节约费用,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培养委机关和国资系统的信息化应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的信息素养。
(三)建设统一的全市国资管理信息系统
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围绕国资监管“三项职能”,建设统一的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资监管的分级管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国有资产的优化重组、产权交易和经营决策分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主要包括:
1、批示信访督办子系统
依托统一政务信息处理平台,将市领导批示件、委领导的批示件,国资领导小组会议、国资委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形成的决议,通过批示督办子系统进行登记,按照职能分发到各相关部门或委属企业,设定办理的时限,由办公室进行督办,办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结果进行反馈,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管理系统。办公室根据办理件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最终形成完整的批示督办报告。
对上访、维稳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将群众来电进行登记,能当场答复的进行答复,不能答复的转交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反馈市国资委,国资委信访处回复来电群众,形成闭环系统。将群众来信进行登记,转交相关企业进行调查,企业将调查结果反馈市国资委,由国资委信访处反馈至来信群众,形成闭环系统。将群众来访进行登记,一般个访当场答复,或填写转送告知单;重要个访和群体访呈送领导阅批,交相关企业处理,企业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国资委,由国资委信访处将反馈结果告知来访群众;重大群访填写转送告知单或电话联系有关单位,并报上级领导和通知相关单位派人到现场接待处理,同时编写信访信息,市国资委信访处跟踪督办,相关企业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国资委,国资委信访处将结果反馈至来访群众。国资委信访处根据不同类型的信访事件,设定处理时限,根据信访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最终形成完整的信访报告。
对委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的论证、批复、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和一般投资事项的备案工作,对委属企业新设子、分公司进行审批管理。
对国资系统招商引资的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跟踪、考核和评价。
2、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子系统
建立涉法事务子系统,掌握和了解委属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情况以及重大案件纠纷情况,反映企业法律顾问的聘期、顾问费用及收费方式、专业特长、从业期限及重大案件的当事人、争议标的额、证据链、可能引起的群体性影响等基本信息。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企业按照规定,提出聘用条件,报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初审、政策法规处拟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批示(重点监管企业在分管领导批示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政策法规处按领导批示具体承办。
重大案件报备,企业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涉案标的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涉外案件、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企业报政策法规处,报备材料包括案件简要说明、有关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对国资系统所聘请的评估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评估、审计结果进行管理,对评估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进行考核评价等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3、产权管理子系统
对企业国有产权进行登记,主要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国有股东及其他股东出资情况等基本信息。
企业对拟转让、出资、重组等资产首先进行招商,当拟转让产权意向受让方达到3-5家时,启动资产评估工作,产权持有单位对拟转让项目进行申报,国资委同意后,选择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拟转让项目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由控股公司、稽查员、产权处提出审核意见,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备案。
产权持有单位在市招投标中心对经评估备案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一般挂牌期限为20个工作日,特别项目可以延长或延期。在挂牌结束后,由我委组织市招投标中心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报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会审核后,由市招投标组织现场竞价,价高者得。产权持有单位与中标者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待产权转让款付清及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完成后,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主要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上市公司再融资及资产重组管理。股权变动:国有单位通过协议、无偿划转等方式出让或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报我委审核,产权处提出审核意见,我委批准后转报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再按规定转报国务院国资委,在获得证券部门核准后,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国有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国资委还应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内容,需事先通知我委或报我委进行审核,经我委同意后,方可按照证券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公开进行披露。上市再融资及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资产重组等行为,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制订具体方案,报产权处审核,我委研究同意后;将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省国资委审核,省国资委审核后出具正式批文,上市公司将批文和相关材料报证监会审批。
4、经营预算子系统
年初,由各企业申报年度、任期经营目标,业绩考核处进行初审,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根据前几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结合国家经济形势和企业当年的生产状况,作出当年度的经营预算工作,市国资委与各重点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年度中期,业绩考核处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动态管理。年度结束后,市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同时要求企业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业绩考核处牵头组织考核工作,对各考核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提交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建立分级经营预算子系统,国资委根据企业的年度目标、经营预算和实际的完成进度,进行科学的调度和经营分析。
5、财务报表子系统
建立分级财务报表子系统,掌握和分析了解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经营状况,按月、按年报送,反映企业每月、每年的资产总额、利润、上缴税金情况等基本信息。
各企业按照权限要求,分别将数据填至系统中,控股公司进行分类汇总,统评处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评价处,财务监督与评价处对省内数据汇总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6、经营业绩考核子系统
年初,由各企业申报年度、任期经营目标,业绩考核处进行初审,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国资委与各重点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年度中期,业绩考核处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动态管理。年度结束后,市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同时要求企业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业绩考核处牵头组织考核工作,对各考核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提交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全市企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企业领导人基本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企业负责人效益年薪。年薪结果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收入分配处拟定薪酬兑现文件,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基金,缴入共管帐户。收入分配处不定期组织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企业上年度实发工资总额、职工人数、企业效益增长以及全市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因素,确定年度工资总额控制目标,要求企业在控制目标范围内发放。同时,要求企业按月报告工资发放情况,了解企业工资当月发放金额与累计发放金额,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发放进度,确保年度工资总额目标落实到位。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进行监控,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7、企业人员管理子系统
统一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信息库、后备领导人员信息库,企业员工基本信息库,全面管理企业领导人员“进、管、出”各环节信息,实现企业领导人员资源信息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广泛共享,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辅助决策支持。
包括企业领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统计信息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工资系统、企业员工基本信息库和领导查询系统。
以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表为核心,实现企业领导人员“进、管、出”各环节的信息管理,直接生成《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名册;从信息库中直接生成企业领导人员统计数据,生成全市国资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员工等统计报表,提升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既可以按统计单位浏览、统计报表,也可按套表、子表浏览、统计报表;突出企业领导人员信息管理,同时满足员工信息管理需求,实现对员工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奖惩、培训、交流、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和职位聘任等信息的动态管理,使既满足各基层组织、人事单位对人员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委机关人事日常管理的要求;与经营预算子系统和工资管理子系统相结合,实现年度薪酬总量控制和人员信息的共享;根据实际业务职能,控制信息维护权限,拟任免信息采用“谁维护、谁使用”的保密设计;开发数据交换标准,最大限度保护已有数据。
8、综合分析子系统
基于结果集提供按单位、常用、固定条件对批示督办、人员信息、产权信息、财务数据、经营预算等信息进行查询维护,满足各用户的不同使用习惯,强大的自定义功能可自定义表册、扩充信息项、统计表以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随用随定”的多样化需求。
(四)信息发布子系统
依靠国资委门户网站,提供多方面的查询方式,以对各类人群进行全面覆盖。建设在线服务子网站、短信平台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将国资委机关的信息进行政务公开,将市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适时的面向公众公开,展示市属企业的风采和精神面貌。
(五)国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安全包括两个部分: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系统安全主要通过病毒防护、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系统的备份与恢复、审计跟踪等措施保证各种系统以及系统上各种软件的正常运行;信息安全以CA系统为基础,通过基于公匙证书和属性证书的信息安全机制,保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在存取、处理和传输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确保信息的可控性和可审计性。
系统可采用三层网络结构,即在Web服务器、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前,均部署交换机、防火墙和安全网关,保证系统网络安全。安全设备有冗余特性、具有认证、授权、审计安全特性。
提供各层次的访问控制功能。从用户认证和授权、数据库对象的访问控制、用户操作权限控制、系统操作的记录和稽核、数据和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基于业务规则的访问控制等方面,保证系统的安全性。系统用户登录使用CA认证验证机制。
对重要的业务数据、操作日志、关键数据、数据库及操作系统进行备份,备份系统由备份软件和相应的设备组成,备份方式支持普通备份、复制备份、差量备份、增量备份四种方式。
对外部访问行为进行多级过滤、监控、记录,并进行安全审计。防火墙对来访用户实现三种级别的审计,包括不进行审计、简要审计(源、目的、IP、日期、时间)以及详细审计(涉及到内容)。防火墙的实时监控记录表可实时显示网络上传送数据包的记录,包括规则号、时间、使用者、来源主机、目的主机、通讯协议、服务项目、传输资料量及连线时间。
病毒防范系统的安装实施要求为:能够配置成分布式运行和集中管理,由防病毒代理和防病毒服务器端组成。
信息安全保障基于CA系统来实现。
鉴别服务:防止其它实体占用或另一实体假称独立操作实体的身份。鉴别服务可对抗重放攻击,重放攻击即重复某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以产生未经许可的效果。鉴别的实体包括物理实体、逻辑实体和人。鉴别服务包括对等实体鉴别和数据源鉴别。
访问控制服务:防止对信息系统资源进行非授权访问和操作。
保密服务:保护信息不能被非授权者、实体或进程利用或泄露。保密服务主要用来保护存储和传送中的信息免受非授权地利用和泄露。
数据完整性服务:提供针对数据的值和数据存在性可能被改变的威胁的对抗。改变数据值主要包括插入另外的数据,删除数据的一部分,修改部分数据和改变部分数据的顺序。改变数据的存在性包括数据的创建和删除。
抗抵赖服务:确保通信中的实体不能否认曾参与了全部或部分通信。包括发送方抗抵赖和接收方抗抵赖。
主办单位:盘锦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88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1号
联系电话:0427-283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