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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国资布局 增强国企活力盘锦构建“1+6+2”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次数:693

省政府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国企改革力度,抓紧组建一批企业集团,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提质增效。深化国企改革、增强投融资能力,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适应引领新常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有效破解制约国资运作、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提高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效益,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借鉴省国资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提高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效益的新路。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产权为基础、资本为纽带,通过创新发展、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以市场化方式打造一批业态清晰、能够自我发展的国有企业集团,构建“1+6+2”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带动力和支撑力,助推地区新一轮转型发展。

一、统筹谋划,系统开展顶层设计

2015年起,盘锦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为保证此次改革能够系统、全面推进,切实达到预期目标,盘锦市成立了专门工作团队,专题研究此项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盘锦市对内认真开展国资国企运行状况调查摸底,分析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探索未来发展方向,对外相继前往北京、重庆、上海等地学习成功经验,深入研究集团组建、资本市场对接、债务处置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实务要领与典型案例,同时通过面向全国认真筛选,聘请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共同开展顶层设计,经过历时近半年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1+5+2”国资国企资本运作总体方案》,以盘委发20164号文件正式印发,指导改革工作开展。2016年,结合地区实际,进一步谋划启动了医疗集团的组建工作,“1+6+2”资本在运作体系搭建工作全面实施

按照设计,盘锦围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坚持市场规则监管、实施企业差别化管理”等原则推进改革,力争通过3-5年的持续改革和资本运作,形成适应滨海新盘锦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形成一批具备“借用管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形成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运作机制;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局面,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市场经济主体作用,逐步实现“政府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举债偿还动态平衡、国有资本高效利用、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二、分类推进,优化重构国企布局

盘锦市立足地区国企现状,按照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的工作思路,锁定组建9大企业集团,构建“1+6+2”国资运作体系。即:

——组建“1”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公司主要承担国资管理和运作职能,下设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流动和资本运作四大业务板块,将重点发挥促进股权流动、优质企业培育、不良资产转化、融资功能放大、推动产业整合等作用,提升全市资本运作能力。

——组建市政、水务、文旅、农业、金控、医疗“6”个产业集团公司。按照功能类和竞争类国企界定,由关联类国有企业重组设立各产业集团公司,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整合、重新划分功能定位等,实现独立市场化运营。其中,功能类企业界定,重点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服务水平;竞争类国企,发展重点锁定经济效益提升,特别是推进核心板块子公司实现上市。

——组建辽滨鑫诚集团和辽河口苇海集团“2”个区域性集团公司。两大集团公司作为区域性国资运营操作主体,主要承担辽东湾、辽河口两大经济区开发建设任务,通过设定开发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专业化运作板块,提升区域开发建设专业化、集约化水平。

重组过程中,国资运营公司将控股或参股其他“6+2”集团公司,对全市资产债务进行合理优化,形成“产业+资本”整体运作体系,通过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序进退,促进政府债务有效化解,增强盘锦市国资国企的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有序实施,促进国资国企加快做强做优做大

盘锦市把组建“1+6+2”集团公司作为市委市政府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通过一年多的持续推进,目前除医疗集团公司外,其他集团公司均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开展了业务运作。

1、有序实施资产债务重组,企业化运作处置债务。

盘锦在全省率先提出变“政府负债”为“资产负债”的工作思路。在对全市资产、债务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推动资产、债务合理匹配、向各集团公司划转,建立投融资一体化运作新机制,实现“借用管还”相统一。企业承接后,先期通过提升资产规模,增强融资能力,保证还本付息。后期,通过有效市场化运营增加收入、培育优势核心资产上市、实施股权运作、债转股等方式,逐步稀释、消化债务。

目前盘锦已启动涉及国有企业的资产、债务划转整合工作。通过制定《盘锦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正在积极推进47户国有企业向各集团公司的划转工作,目前已完成36户企业划转。同时,事转企、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债务划转等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盘锦将通过充分利用国有资源资产,充实各集团公司资本,提升各集团公司综合竞争力。

2、积极拓展创新性业务,企业发展活力逐步释放。改革中,坚持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通过政企分开,有效实施考核,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批创新性业务相继开始运作。比如:市国资运营公司,开展了智能制造和文化旅游基金设立、农行不良资产包处置及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项目投资等工作。市政、水务集团,卓有成效地承接了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其中华锦集团、北沥公司预计接收资产8,087.7万元,争取国家改造资金2.2亿元,目前国家资金1.1亿元已到位,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农业集团、文旅集团结合自身产业优势,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等工作。金控集团正在进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组建的筹备工作。鑫诚集团、苇海集团大力谋划市场化转型,启动了一批新的创收业务和上市培育工作。体制机制一变天地宽,改革的“红利”正在加快转变为发展的“动力”。

3、建立健全国资管理制度,国资监管加快向“管资本”转变。改革的顺利进行,离不开有效的制度保障。盘锦市立足发展实际需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方向,以国家“1+N”国企改革配套政策及省相关文件为指导,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国资国企配套制度和政策,比如,制定了《盘锦市国有企业委托监管实施意见》,明确了区域性集团公司的分级管理关系;制定了《关于深化盘锦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企业建立与市场化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和薪酬分配制度;制定了《盘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分类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和《盘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为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奠定基础,等等目前,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

在细化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基础的同时,盘锦以出资关系为基础,围绕掌控资本投向、促进资本流转、提高资本回报和维护资本安全的目标,加快转变监管职能。制定了权责清单,明晰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合理界定监管事项,确保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加强公司章程管理,通过修订完善企业公司章程强化国资监管;加强了监事会的工作力量,配备了2名监事会主席,通过遴选等方式选聘了4名专职监事;通过制定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压减企业“三项费用”、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等各项业绩考核指标,助推企业增加盈利能力。

与此同时,盘锦坚持国企改革与党的建设同步推进,着力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企业组建过程中,将党组织设立、隶属关系调整、党的工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问题,与企业组建发展同步研究。优化基层组织设置,重点在移交企业、兼并重组企业、项目建设一线及时健全党的组织,扎实推进企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盘锦国企改革工作虽已初见起色,但前路仍任重道远。2017年,盘锦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科学制定每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以整合重组、增强活力、优化布局、提质增效、防止流失、加强党建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不断开拓发展新动能,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各集团公司加快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新路,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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