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为全面摸清企业“家底”,核实资产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委对市国投、市政和水务等集团下发了《关于集团所属企业清产核资的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启动对集团公司及所辖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同时要求各集体公司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清查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不瞒报、不漏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
主办单位:盘锦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88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1号
联系电话:0427-283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