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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持股稳妥起步开局良好

发布时间:2018-03-12 浏览次数:225

   此轮国企改革中,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被视为一大核心改革方向。近日,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于近一段时间以来国企开展员工持股探索试点进行了总结。2月7日,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国企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通气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林庆苗对现有10户央企子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进行点评时总结道:“稳妥起步、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

   1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举行的“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林庆苗在向与会记者介绍央企子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情况时,也作出相同表态。

   2月7日召开的通气会上,出席的不少央企有关负责人都披露了其下属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案例。

例如,宝武集团副总经理胡望明介绍了集团下属钢铁服务平台——欧冶云商的情况。胡望明表示,刚成立两年的欧冶云商于2017年3月在上海联交所正式挂牌,实施股权开放,并作为国资委首批十家央企试点企业之一,实施员工持股。2017年5月,本钢集团、首钢基金、普洛斯、建信信托、沙钢集团和三井物产等6家企业成为战略投资者,126位核心员工首批入股,使得欧冶云商成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和员工持股多种资本共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体。

   此外,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副总裁李友生介绍,其下属企业中储智运作为集团内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员工持股等多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董事、总经理徐建介绍,集团所属中国电器院2016年被纳入中央企业十家员工持股改革试点企业,改制后,该院实现了快速发展。为何在此轮国企改革中,推进员工持股得到高度重视?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她向记者表示,目前国企存在着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问题,国企所有权为人民和国家所有、而其管理者是专门管理人员,这一般被称为国企的“委托代理问题”。在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割裂的情况下,容易造成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缺乏动力,也不会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甚至会出现在私利驱动下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因此,有必要在国企改革中进一步深化员工持股制度,使管理者同时能成为企业的股东,从而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和国企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割裂,这对于国企今后实现有效经营起到了推动作用。

   而在介绍目前员工持股制度试点具体成绩和下一步工作时,林庆苗表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已有22个省份的国资监管部门制定了国企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27个省份的158家地方国企子企业正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下一步,要在2018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并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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