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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春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932次

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市委决定:

刘春玲同志任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企业相关职务请按《公司法》规定办理。

 

中共盘锦市委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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