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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航发展集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次数:32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全面落实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盘锦港航发展集团立足实际,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安全稳定推进拓宽型航道工程复工复产。

2月10日,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陆上纳泥区围堰工程正式复工。航道疏浚施工计划于3月中旬开始进场复工,施工船舶陆续到位。

首先,我集团建立了疫情防控包保工作责任制。集团主要负责领导为包保责任领导,工程技术部为包保责任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深入包保施工现场开展现场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施工作业万无一失。

其次,集团主要领导带领工程技术部做好施工现场人员防疫防控的检查抽查工作。一是监理单位要加强做好疫情防疫防控期间施工监理工作,保证围堰工程施工质量和准确核定工程量;二是督查各施工单位相关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做好每日防控工作信息记录,严格按照企业复产“十到位”、员工复工“十必须”落实各项日常工作;三是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作业人员防护,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定期对现场作业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四是由集团工程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检查,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建立记录台账,做好记录。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的人员迅速报告,做好隔离观察,督促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诊。

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办理相关业务。目前,已将申请办理2020年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相关材料邮寄至国家生态环境部海洋司,等待部里审批发证;施工单位已编制完成2020年航道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上报营口海事局,近期营口海事局将通过召开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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