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研发体制机制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21
创新是强国动力,人才是强国之本。党中央多次指出,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要推广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商业模式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创新。其中,体制机制创新是核心与根本。
当前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动力从资源和劳动力成本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其速度和质量将更多取决于创新能力和科技人才。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在出现重大突破的历史关口,同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形成历史性交汇,这将前所未有地推动生产生活方式、企业组织形态、经济运行机制和社会规则深刻变革。就本质而言,创新是通过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创造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新模式和新组织,其中新模式和新组织对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的开发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科技创新重在体制机制创新。
尽管我国近年来研发经费投入不断提升,逐步接近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但同建设科技强国目标相比,还面临着科技基础薄弱、科技发展总体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与发达经济体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企业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关键领域和新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技术瓶颈十分突出,还有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等短板,亟待通过更深入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加以突破。
要实现科研体制机制创新,首先必须要突破已有认知。科技创新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广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企集聚了全国主要科技和研发资源、人员,不实现这些机构的体制机制创新,充分释放活力,我国将难以实现真正的技术突破和飞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仅从企业战略性决策角度而言,民企并不具备相对优势。不仅如此,科技创新以科研人员为主力,收益应该倾向于技术发明者。事实上,欧美国家实行的学校、院系、科研团队3:3:4收益分配比例,极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值得参考学习。
优化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利益结构可以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企改革重在机制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在企业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大胆探索,降低资本在收益分配中的比重,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如果能够率先实现超越传统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就能够站在未来全球科技创新的潮头,引领全球科技发展。例如,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更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优先引入“共有经济”模式民营企业,以及同股不同权、有限合伙人及增值合伙人等方式,摆脱资本对决策束缚,促进创新型民营企业参与。
科研院所及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创新是重中之重。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以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已经转制的科研院所要以增强共性技术研发能力为目标,市场为主、公益为辅。对符合市场化方向的领域,可以在职称评定方面加入科技成果转化内容。只有做好相应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支持科研院所开展无形资产入股和量化激励改革,才能使成果快速转化出去。可以考虑建立技术交易市场,取消那些影响创新链条顺利运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把企业作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广泛调动科技人员、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性。
要发挥好国家创新中心建设方面的优势。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国家已规划布局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地。这些创新中心要依靠创新培育新动能,依靠创新加快构建新的产业体系,围绕消费升级方向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来满足国内新兴消费需求,在重点区域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区域集群,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高房价对人才的挤出效应,充分借鉴公屋制度、地价半价等政策经验,留得住人才、用得好人才。产业政策改革要充分汲取教训,譬如大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加大产业政策改革与调整力度,采用功能性产业政策、实现产业政策上移,重点支持上游关键技术设备攻关等。
总之,科技创新核心在体制机制建设,有效打通堵点、加快补齐短板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使命。要抓住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历史交汇关键节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使我国早日跨入科技强国之列。(崔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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