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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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扎实履行市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和问题治理等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市国资委党委和各市属企业党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中,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学习教育做到全覆盖。
2.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治行动,巩固已整改完成隐患问题治理成果,努力实现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在国家重大节假日或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环保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对相关市属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组发现及交办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二、落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1.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督促指导市属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杜绝各类污染事件发生。
2.严格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将企业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内容,推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发挥市属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三、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推动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督促企业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电子办公系统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矩阵,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体系,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督促各企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完善本企业规章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市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可玉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玄峰松 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王 巍 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科长
张学磊 党建工作科科长
徐 斌 财务审计与考核分配科科长
市国资委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发展与企业改革科,承担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