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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市场主体专项推进组

    1、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一是共完成应急转贷业务44笔,累计投放资金45130万元,对比目前市场化应急转贷业务费率,累计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约1000万元,有效化解域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问题,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全力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二是下发关于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指导市属企业制定2023年度和任期经理层考核指标。三是开展市属企业资产梳理工作,已梳理待盘活存量资产4.9亿元。

    2、开展央地合作提升行动

    一是抓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动态掌握驻盘央企信息,形成1260户正厅级央企名录,明晰央企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领域,指导各单位寻找合作切入点。出台《盘锦市央地合作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抓项目。先后召开专题会议8次,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按照“1+3+5”要求谋划项目。举办“央企进盘锦”活动,与11户央企签订项目和战略合作协议12个。截至目前,我市央地合作项目49个,总投资2195.77亿元,已完成投资157.26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229.11亿元。其中,推介项目6个,在谈项目27个,在建项目7个,新开工项目9个。三是抓服务。建立市级领导包保央企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全面执行“链长制+项目管家+店小二”服务机制,主动为项目建设施工提供全方位、全过程优质高效服务。加大对合作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近两年来为央地合作项目供给土地15294多亩,协调金融机构融资贷款586.1亿元。

    (二)重点领域改革专项推进组

    1、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

    一是已形成《2023年度市属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工作方案》《2022年度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及薪酬分配方案》,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近期报请市政府审议。二是已形成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行动方案初稿,并根据上级具体要求加以修改完善。三是已完成国有企业一季度债务风险排查工作,支持帮助市属企业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化债项目。2023年1—5月市属企业以借新还旧、续贷等方式累计偿还债务本息5.44亿元,目前市属国企整体市场信用良好,债务风险合理管控。四是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完成国投集团等相关市属国有企业“两委”选举工作。推动企业党建品牌与企业文化相融共进,培育酝酿党建品牌9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在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覆盖,着力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一是加强国企党的领导问题,存在党的领导弱化情况。

    二是关于央地合作项目质量和总量不够理想问题,存在项目数量少、质量不优的情况。三是关于全市国资国企统筹不强的问题,存在对县区国资国企指导不足的情况。四是关于市属国企资产利用率不足的问题,存在固定资产证照不全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市属企业党的建设。一是以主题教育统领突破,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实施党建提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三是党建引领,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将完善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机制。

    (二)持续深入推进央地合作。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保障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谋划高质量项目,充分发挥辽河油田、辽河石化、华锦集团等央企“链长”作用,谋划上下游配套项目;三是开展对央企招商,增加项目合作数量。

    (三)统筹开展市县两级国企协同监管。一是探索建立市、县(区)两级国资国企协同工作机制;二是搭建国资数字化监管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掌握全市国企运营和国资变化动态,确保即时、科学监管;三是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对县区国企经营的统筹指导;加强对县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指导。

(四)努力提高市属国企资产利用水平。一是完善资产库建设;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部分资产权证问题;三是积极发展资产融资,努力提高资产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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