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指导意见推动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
- 发布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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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加快绿色发展步伐、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中央企业通过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共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受到的关注与日俱增,有关标准规则日趋完善,需要中央企业积极适应、妥善应对。
为推动中央企业在新时代以更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坚持“新时代”、“高标准”的总体原则。“新时代”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定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衔接国际社会责任发展的新趋势新规则。“高标准”即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发挥功能价值为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在各类市场主体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指导意见》贯彻“三个统筹”的基本方法。一是统筹社会责任理论与中央企业特色履责实践,既遵循普遍规律,又体现中国特色。二是统筹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与功能价值实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作用。三是统筹社会责任整体工作与所属各领域具体工作,实现社会责任各项工作协调一致、运转高效。
《指导意见》从“四个维度”界定了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是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前提;“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与“提升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水平”是发挥功能价值的必然要求;“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是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四个维度从企业自身发展到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再到全球可持续发展,层层递进、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
此外,《指导意见》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深化实践、沟通传播、监督考核等5个方面对相关工作实施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开展。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指导意见》的解读宣贯,强化督促指导,加强跟踪评估,促进中央企业新时代社会责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