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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盘锦市国资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研究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向市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盘锦市国资委机关科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人事、后勤、财务管理工作。
二、企业资产科
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评估、处置等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审核企业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业务的审核工作。
三、企业改革科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政策;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授权营运国有资产调整方案;指导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四、统计评价科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结构调整政策;审核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工作;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研究企业的运行状况;拟定企业业绩合同、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指导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五、监事会工作科
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定监事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拟定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和派员方案;负责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业务建设和技术支持;承担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核、报送和汇总工作;协调、跟踪监事会监督检查结果的落实,协调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盘锦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职责

一、委领导
王 岩(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国资委全面工作。
李久顺(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王岩同志负责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企业资产科、监事会工作科、机关党支部及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马龙飞(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企业改革科、统计评价科。
二、机关科室
1,综合科
郝丽丽(科长):主持综合科全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政务公开工作。
王巍(副科长):负责机关文字综合、信息、宣传、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脑维修、网络维护工作。
董楠(出纳、文书):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票据、支票管理工作, 负责委机关文电的收发管理,档案管理,公章、介绍信管理,保密等工作。
晏雨伟(总务、司机):负责委内后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购买、保管及发放办公用品,负责委内的安全卫生工作。
于志勇(司机):负责车辆管理,认真完成单位的派车任务,坚持行车安全检查,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联系电话:2839005
地 址:盘锦市国资委302室

2,企业资产科
王天明(科长):主持企业资产科全面工作。研究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企业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的核销工作;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业务的审核工作。
刘咏梅(副主任科员):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消、解散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联系电话:2830093
地 址:盘锦市国资委403室

3,企业改革科
孙爱军(科长):主持企业改革科全面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落实省、市布置的企业改革政策和任务,指导企业制定改制方案,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工作;配合中、省直企业主辅分离以及企业分离办社会移交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吕婷婷(科员):配合科长推进国企改革改组工作;联络基层及企业落实省市改革政策和任务;负责相关调查及分析报表工作;负责国企改革改制的综合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2837166
地 址:盘锦市国资委404室

4,统计评价科
谭丽华(科长):主持统计评价科全面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统计月报、年报审核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负责监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吕婷婷(科员):负责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各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等工作。
联系电话:2838569
地 址:盘锦市国资委401室

5,监事会工作科
齐宏漫(科长):主持监事会工作科全面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监事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拟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和派员方案;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市直企业人才工作,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杨新文(主任科员):负责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业务建设和技术支持;承担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核、报送和汇总工作;协调、跟踪监事会监督检查结果的落实;负责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2830569
地 址:盘锦市国资委402室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事项

企业国有资产划转审批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批复
二、提交材料
1、部门批准文件
2、审计报告书
3、资产评估报告书
三、办理依据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资产科
岗位负责人:王天明
联系电话:2830093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领导审核


批复


第三部分 公文办理事项

行文流程图


办文流程图

第四部分 业务办理事项

企业国有资产处置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资产处置
二、提交材料
1、资产评估报告书
2、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申请
三、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辽宁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辽国资〔2005〕103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资产科
岗位负责人:王天明
联系电话:2830093
六、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领导审核


资产处置
涉及产权转让的委托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登记发证
二、提交材料
1、提交占有、变动、注销相应的产权登记表
2、年度会计报表
3、变动、注销登记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资产科
岗位负责人:王天明
联系电话:2830093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领导审核


登记发证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核准或备案
二、提交材料
1、提交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申请表
2、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有效期前三个月)
三、办理依据
《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辽国资〔2005〕105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资产科
岗位负责人:王天明
联系电话:2830093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企业资本金设立、变动及发债、融资、
担保认定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批复
二、提交材料
1、年度会计报表
2、项目审计报告
3、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4、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文件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资产科
岗位负责人:王天明
联系电话:2830093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领导审核


对企业进行批复

企业清产核资中的资产损失核销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资产损失核销
二、提交材料
1、有关部门批准清产核资文件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书
4、资产损失核销依据
三、办理依据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1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资产科
岗位负责人:王天明
联系电话:2830093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领导审核


按规定组织清产核资,对资产损失进行核销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修改审核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领导审核→认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二、提交材料
1、需报公司章程
2、年度会计决算
3、《改制方案》
三、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改革科
岗位负责人:孙爱军
联系电话:2837166
六、办结时限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领导审核


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进行批复


国有企业改制审批

一、办理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改制申请→业务科室初审→主任办公会审核→市企改办审核→市企改领导小组审批→组织实施
二、提交材料
1、行业部门提出改制申请,附带改制预案和企业财务决算
2、行业部门或企业制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附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估价以及改制成本审核材料,《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人社部门批准
3、职工大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材料
三、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企业改革科
岗位负责人:孙爱军
联系电话:2837166
六、办结时限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主任办公会审核


市企改办提出审核意见

市企改领导小组审批

行业部门对改制方案组织实施


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

一、办理程序
下达检查通知→对企业监事会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反馈意见
二、检查材料
1、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会议纪要
2、财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三、办理依据
《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监事会工作科
岗位负责人:齐宏漫
联系电话:2830569
六、办结时限

七、流程图


下达检查通知

对企业监事会进行检查

形成检查报告


将检查意见反馈企业


国有企业设立监事会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党组会审批→设立监事会
二、检查材料
1、公司章程
2、设立申请表
3、人员简历
三、办理依据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监事会工作科
岗位负责人:齐宏漫
联系电话:2830569
六、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主管领导审核


党组会审批

设立监事会

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核定

一、办理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业务科室初审→主管领导审核→党组会审批→对企业进行批复
二、检查材料
1、申请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的请示
2、拟批复薪酬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及审计报告
3、申请企业决定企业负责人基薪分配系数的内部决议文件
4、国资委对申请企业年度薪酬分配结果的批复文件
5、首次申请薪酬批复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三、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5号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统计评价科
岗位负责人:谭丽华
联系电话:2838569

六、流程图


企业提出申请

业务科室初审

主管领导审核


党组会审批

对企业进行批复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流程图

负责科室:统计评价科(401)
电 话:2838569


第五部分 个人办理事项

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


申请人申请


综合科科长分转


委领导批阅


转送承办科室
(综合科督办)


委综合科统一回复申请人

负责科室:综合科(302)
电 话:2839005
信访受理

一、办理程序
登记→受理→批转→办理→答复或反馈→办结归档
二、信访人提供资料
(一)姓名 (二)身份证号
(三)联系电话 (四)住址
(五)诉求
三、办理依据
国务院《信访条例》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科室、岗位负责人及电话
办理科室:综合科
岗位负责人:郝丽丽
联系电话:2830589
六、办结时限
一般信访事项法定60天,特殊事项最多再延长30日,复查事项法定30日。


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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