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15年5月中旬,对我市市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未脱钩的国有、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进行了调查。根据省政府关于对市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对我市未脱钩的企业进行了梳理,结合我市《关于市直国有企业分类推进改革改制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今年不进行改革改制的15户企业,暂不脱钩,由主管部门继续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脱钩。其余9户企业纳入应脱钩,企业改制后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