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进程相关配套政策正在抓紧制定中
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为促进我市国有企业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竞争活力,参照省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于近日完成了《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两个法规性文件的草拟工作,并于上月末已发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进行征求意见。两个法规性文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要求,完善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本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等原则,科学、合理规范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和水平,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规范企业公司治理,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分类进行考核。对不同功能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行科学分类,依法考核,并以此作为企业负责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从而引导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办单位:盘锦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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