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工作

市国资委(金融办)党委领导班子组织学习《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贯彻<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10月19日,市国资委(金融办)党委领导班子在会议室组织学习辽宁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市国资委(金融办)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国资委(金融办)主任毛延红主持。

会上,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细则》全文,《细则》就改进调查研究、简化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讲话、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固定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规范企业(社团)兼职、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执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如何加强党的建设?
下一篇: 市国资委(金融办)党委领导班子召开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