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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资系统指导监督暨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培训班的贯彻落实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13 浏览次数:246

9月21日,省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系统指导监督暨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培训班,对全省国资系统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和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15年度省属企业法治工作先进单位以及省国资委优秀法律顾问单位进行表彰,研究部署下步主要工作任务。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耿福泉出席会议并讲话。

围绕此次会议及培训精神,就我委下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尽快形成《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规范国资监管。同时,推进此项工作向区县延伸。

二是利用与辽河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做到机关法律事务专业律师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做好新出台文件的法律把关。

三是结合全市“1+5+2”集团公司组建实施,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治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

四是根据省国资委对各市国资委指导监督工作和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要求,做好考核工作落实。

五是积极利用省企业法律人才库和法律中介库的储备资源,为企业解决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保障。

六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研究组织区县国资部门、监管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工作。近期重点围绕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市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文件汇编,下发区县和有关企业

七是适时组织区县国资部门、市属重点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与省相关的法律培训工作。

八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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