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辽宁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盘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并经市政府七届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于6月1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71号)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有了依据和办法,更有效的约束和激励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的建立为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