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关于的补充意见》
按照6月29日市政府召开的辽河油田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会议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市政设施等分离移交工作,我们在《盘锦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5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关于<盘锦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补充意见》, 并已通过市政府审定,以盘政办〔2017〕50号文件正式下发,用以指导交接双方工作,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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