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的规范意见》
为加强市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夯实企业资产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辽宁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的意见》(辽国资财监﹝2017﹞154号)及相关规定,市国资委近期就规范市属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的规范意见》(盘国资发〔2017〕219号)。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制度、规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折旧资金、鼓励企业实施加速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
各市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规范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及时、足额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夯实企业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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