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委书记王炳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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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近年来,盘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各方面、全过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积法治之势,全市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愈加浓厚,法治护航盘锦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愈加凸显。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学”的领航。伟大时代孕育伟大思想,伟大思想领航伟大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盘锦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求实效,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扎实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落地落细、走深走实。精准精细制定措施,制定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工作方案》等文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以更实举措引领依法治市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全市87家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网络学习等方式进行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带头在所在部门、所在支部上专题党课。既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绝大多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列为各级党校教学专题课程,逐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打造为法治教学专题精品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内容中占比提高至30%。组织开展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评测试,提升学习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法治信仰进一步深入人心。
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深化“党”的引领。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致力于全面健全和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明确并细化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路径与具体举措,确保党的领导在法治工作中实现系统化布局、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进而更加有力、高效地引领和保障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健全市党委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难题,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力争5年内实现党政各述法主体现场述法全覆盖。深入谋划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紧密贴合盘锦法治建设实际,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精心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实化全市法治建设任务,确保每项工作都能精准落地、高效执行。推动多部门协同作战,完善行政复议与纪检、法院、检察院、信访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构建“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处理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成为省市两级干部教育培训的参考教材,并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的典型案例集,彰显了我市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先行示范效应。
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压紧“履”的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盘锦以打造法治政府示范市为目标,坚定遵循、深入实践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始终坚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实“一把手”法治责任,持续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定位,制定并实施《盘锦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构建起责任明确、考核严谨的责任体系。树立法治建设履职导向,逐年精细化考核指标,法治建设在实绩考核(百分制)中的权重提升至6.6分,推动法治考核评价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精准科学、简便易行,彰显以考促用效果,充分发挥考量“关键少数”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试金石”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更高标准引领依法行政实践,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府文件,坚决剔除任何可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确保政府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前行,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运行。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广泛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紧盯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提升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决策的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构建起科学、民主、法治化的行政决策体系,为盘锦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注入了强劲动力。
全面提升法治环境建设水平,展现“实”的成效。法治环境作为构筑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坚固基石,不仅是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治理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盘锦将优化法治环境与信用环境视为当前最为紧迫且现实的使命,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率先垂范,恪守诚信原则,引领诚信之风深入基层,巩固并扩大政府失信问题治理成果,擦亮“辽宁省政务诚信建设优秀城市”的金字招牌,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助力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速推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创新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定制化、高效能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稳健前行。加强涉外法治服务,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国际经贸合作,加快构建具有盘锦特色的涉外法治体系。定期组织法治满意度测评,精准把脉法治领域存在问题和民众关切,连续三年实施157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连续两年推进8项由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的法治建设重点项目,以实际行动回应民生关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石。
着力提高法治社会建设能力,突出“法”的保障。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构筑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捍卫人民权益、维系社会稳定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盘锦紧密围绕提升法治社会建设能力这一核心目标,不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极传承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加速全市四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进程,精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综治中心实现实体化、实战化、实效化高效运行。注重社会矛盾风险源头化解,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实效作用,成功培育出一批融合地域特色、人文优势与专业特长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23年,2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7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对既有的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13个“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管理,并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法治活力。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截至目前,全市32家普法示范点均达到省级标准,已拥有“法律明白人”2693名,超额完成既定目标,营造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提升“能”的水平。法治人才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核心驱动力。盘锦全力推进法治人才战略,优化人才引进与培育体系,通过实施定制化、专业化的培训项目,系统性地提升法治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积极倡导并激励法治人才投身基层,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紧密结合,以实战磨砺人才,以人才带动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既注重提升法治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站位,也全方位强化其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修养,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向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更高标准迈进。认真落实《辽宁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采取多元化、跨领域策略,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构建高效的人才发现与培养机制,确保人才库充盈且充满活力。
法治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尺,更是盘锦迈向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坚实基石与必由之路。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协同构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努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中国式现代化盘锦实践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