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邢鹏: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助力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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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盘锦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六个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强力支撑,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一、抓牢第一要务,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盘锦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让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又积极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企稳回升向好。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法治贯穿高质量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要全力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立足构建具有盘锦特色优势的“3442”现代化产业体系,在项目风险评估、执法司法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突破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制度梗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特别是要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领域技术等高智力成果的法治保障力度,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法治保护,以良法善治塑造和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要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撒手锏”,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诚信体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等体系建设,落实党员干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努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要素,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广综合窗口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效能,夯实法治政府的“数字基石”,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三要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化权益。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盘锦市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行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前8个月新登记经营主体同比增长41.48%,进一步厚植了高质量发展的实体经济根基。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等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二、把牢价值取向,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守护高品质生活
近年来,盘锦市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长期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造福,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一要兜底线、织密网。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体,加快健全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以法治手段提升保障水平。“一老一小”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要突出提升“一老一小”服务,针对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等,加大关爱保障力度,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体系;针对更多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实际情况,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扩大助餐服务供给,推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托起“朝夕幸福”。
二要办实事、解民忧。要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机制、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等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好收入分配差距、就业、住房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盘锦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上,首次将民生实事项目交由全体人大代表票决,实现了“群众自下而上民意反馈”和“政府自上而下项目落地”双向联动,要集中力量办好民生实事,做细做实“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用惠民实际成效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
三要提品质、增内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盘锦市作为国际湿地城市,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盘锦生态保护方面的第一部立法,就是《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要坚持生态立市,以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问题整治,持续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增进生态惠民福祉,擦亮盘锦“湿地之都”的金字品牌。
三、筑牢坚固防线,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助推高水平安全
近年来,盘锦市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贯通、相衔接,依靠法治有效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之城、幸福平安之城。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盘锦建设,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要以法治维护公共安全。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治理机制,立足防、突出打、致力管,“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同步发力,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公共安全。尤其是要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处置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以法治推动安全生产。盘锦市石化企业较多、重大危险源较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持续开展危化品、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确保各方责任履行到位、风险隐患有效化解、监管应急精准发力、基础保障加快夯实,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本质安全。
三要以法治化解社会矛盾。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工作要求,引导群众把法律作为判断对错的标准,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同时,要强化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支持个人和品牌调解工作室发展,探索建立健全“多元化+智能化+社会化”的联合调解模式,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四、靠牢责任链条,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促进高效能治理
近年来,盘锦市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先后荣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辽宁省政务诚信建设优秀城市等一系列殊荣。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以法治能力“大提升”推动各项事业“大发展”,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一要坚持科学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于行政决策的落实情况,要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定期开展评估问效,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推广柔性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强化基层基础。要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四要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把依法行政纳入法治环境建设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考核,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惩治政府系统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又要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五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宣传活动,让法律走进生活、贴近群众、深入人心。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我们要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不断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持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盘锦新篇章添砖加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