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新质新材基金预选管理人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管理办法》(辽发改财金规〔2026〕1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基协自律规则及遴选公告要求,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辽宁新质新材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经报名、材料报送、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遴选预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辽宁新质新材基金预选管理人
本次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止。
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实名向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单位异议须提交盖章书面材料,载明异议事项、依据及联系方式;个人异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附佐证材料。匿名、逾期、无有效证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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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